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鑫龙汇2号一商基金私募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鑫龙汇2号一商基金符合成立条件,于2015年5月6日正式成立。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切实保障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鑫龙汇2号一商基金私募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鑫龙汇2号一商基金符合成立条件,于2015年5月6日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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